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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公告:校114學年度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作業事宜

  • 依據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辦法」第十二條規定,學生請抵免學分,應於每學年度第一學期加退選課程日期之前辦理。
  • 114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,本(114)學年度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作業日程如下:
    1. 114年9月1日至114年9月17日止新校務系統線上填寫抵免學分申請書上傳相關文件
    2. 114917日前繳交已修科目學分之中()年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(紙本)及課綱到系辦(科技一館431室)申請。
    3. 申請抵免科目,請依該授課教師審核規範,提供資料或說明。
  • 若抵免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同或科目名稱內容不同但性質相同者,需檢附原校該科目之課程內綱要併入審查,逾期而無正當理由者,該科目視為放棄抵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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